东京奥运会新冠疫情防控举措都有啥(四)
东京奥运会第4次新冠疫情防控协调会于2020年10月27日召开。会议由日本政府代表内阁官房副长官杉田和弘主持,对新冠疫情防控措施进行了全面研讨。日本政府、东京都政府和东京奥组委的代表出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各方讨论了如下问题:
· 运动员的健康、卫生、医疗保健及诊治
· 运动员群体出现传染或疑似病例后的举措
· 出现传染病例后的竞赛组织
· 非运动员群体的出入境管理、行为规范及住宿
如下两点是我们研讨的基础:
1.在考虑各项应对措施时,要确保奥运村等运动员长时间聚集区域周边社区的健康和医疗水平;
2.如有运动员出现感染症状,其能否参赛对赛时运行有直接影响。应为此建立专门机制,使政府相关部门、组委会和各级国际体育组织紧密合作,共同应对。基于上述两点,我们将进行更为具体的探讨。我们将与国际奥委会和国际残奥委会合作,利用这些会议向海外的利益相关方传递信息。我们会继续与所有相关组织紧密合作,以确保奥运会安全顺利。
1.运动员的健康、卫生、医疗保健及诊治(Athletes’ Health and Hygiene, Medical Care, and Medical Treatment Functions)
基本考虑
运动员群体包括运动员、随队官员、残奥运动员陪护、训练师、陪练、球童、队医等。
当运动员群体出现确诊病例时,将对赛时运行产生直接影响。因此,有必要建立一个系统,让传染病管理部门和赛会管理部门紧密合作。为此:
· 强化运动员群体的健康和卫生保障。成立组委会传染性疾病控制中心(暂定名),组建保健和卫生基地,高效监控运动员健康和行踪
· 提升运动员群体的医疗保健和诊治水平。为运动员提供充足的就医和住院条件,为轻度/无症状患者提供住宿,提高本地卫生保健水平。
2.强化运动员群体健康和卫生保障(Strengthening of health and hygiene functions for athletes)
a.成立组委会传染性疾病控制中心(暂定名,Infectious Disease Control Center)在主运行中心内成立组委会传染性疾病控制中心,集中处理相关信息、强化事件管理,迅速处置疫情。
· 监控并维护运动员健康
· 当出现确诊时分享资讯,沟通协调
b.组建保健和卫生基地(Construction of health and hygiene base function)在运动员群体集中区域强化健康和卫生保障,就应考虑组建健康和卫生基地,由相关专家参与,提供必要的诊治、调查。
· 选择合适的医疗机构,完成健康观察、入院治疗和病人转运
· 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确定密切接触者,提供隔离条件
c.健康监控与行为追踪效率(Efficiency of health monitoring and behavior tracking of athlete)为及早发现运动员群体发病情况,高效完成流行病学调查,必须考虑持续的健康监控和行程追踪。
为此,应综合利用不同的数字技术工具。做好体温检测,合理安排核酸检测频次,连续监控14天内的健康情况和行踪数据。
3.提升运动员群体医疗保健和诊治水平(Strengthening medical and medical treatment functions for athletes)
a.确保供运动员群体诊治和住院的医疗机构(Securing medical institutions for athletes to see and be hospitalized)
· 在奥运村医疗诊所设立发烧门诊,为出现感染症状的提供护理,具备快速实施核酸检测的能力
· 确保住院收治医院。当需要指定医院提供服务时,包括针对新冠病人的住院护理、传染控制等,会增加人力和设备方面的负担,对此,要提前从检查诊断流程、备足医疗物资、安排备份医院、提供多语言服务等方面做好准备
b.为轻度及无症状患者提供住宿(Securing accommodation for mild/asymptomatic cases)
· 检视如何安排并运行此类设施
· 考虑如何进行健康观察,包括使用数字工具
· 让队医也参与进来可能效果更好
c.加强本地卫生保健能力(Strengthening local health care functions)
加强本地卫生保健能力与提升奥运会卫生保健水平相辅相成,同样要予以考虑。
4.出现确诊病例时的竞赛组织办法(Approach to Competition Operations Upon Tested Positive Cases)
a.基本考虑
· 对阳性结果的处置会影响运动员能否参赛,对此是否需要制定统一的要求?
· 如何界定密切接触,是否要从项目特点出发区别对待?如集体项目、个人项目、搏击类项目
· 必须与国际奥委会、国际残奥委会、国际单项体育组织协商,要从每一个国际单项体育组织收集当下国际比赛的相关资料和信息
b.主要研讨问题
· 确诊阳性但无症状的如何处理。涉及能否参赛,是否要多次检测再决定
· 密切接触者如何处理。需要提前列出疑似密切接触者名单吗?以便提升工作效率,是否要考虑项目特点来界定密切接触者吗?
· 密切接触者及疑似密切接触者能否参加比赛。需要根据专家意见提前决定密接者及疑似密接者是否视同犯规或在一定条件下允许参加比赛
· 对竞赛组织的影响。此前已与国际单项体育组织商定如何空场比赛,在此基础上,除消毒外,是否需要增加其他举措
5.除运动员群体外的其他利益相关方(Games Stakeholders other than Athletes)
a.基本情况
除运动员群体外,其他利益相关方人员分为三大类:
· 组织人员。包括国际奥委会、国际残奥委会、国家地区奥委会、国家地区残奥委会、国际单项体育组织、市场合作伙伴,国际国内贵宾等。
· 媒体人员。包括奥林匹克广播公司、持权转播商及媒体和新闻人员
· 工作人员。包括组委会工作人员、志愿者、合同商
b.研讨问题
· 外籍人士的出入境
· 行为规范
· 住宿
· 交通
· 与运动员的接触
· 核酸检测及应急处理
c.媒体人员(组织人员、工作人员略)
· 入境。通常来说,媒体人员多在开幕式前一周至开幕式当天到达日本。由于还有其他采访任务,考虑到机会成本及自我隔离14天的开销,几乎没有媒体人员可以接受14天隔离。我们将根据媒体工作特点制定入境政策。
· 赛时行为与活动规范。不仅要制定在各个场馆的行为与活动规范,也要考虑他们工作之余的行为和活动规范。行为与活动规范要与采访自由相一致。
· 住宿。不仅要考虑组委会安排的酒店,也要考虑自行安排的酒店。酒店也接待常规客人的,要采取疫情防控措施
· 交通。原计划可以使用公共交通,现需要对境外媒体人员重新考虑。
· 与运动员接触。需要制定专门规定,如在新闻发布会、混合区使用防护罩,以确保媒体人员与运动员之间的距离,采用线上采访,减少其他工作人员避免拥挤,在媒体中心限制人流等
d.基本行为规范示例(Examples of Basic Codes of Conduct expected to be Common)
· 避免3Cs(密闭空间Closed spaces、拥挤场所Crowded places、密接安排Close-contact settings)
· 戴口罩
· 洗手及消毒
· 注意咳嗽礼仪,避免大声说话
· 遵守就餐和休息规定
· 避免握手和击掌
· 清洁公共用品
· 做好室内通风
· 全面管理健康状况
· 无论工作还是闲暇时间,限制不当行为与活动
END
信息及图片来源:冰雪那些事